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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落水狗

    评分:
    0.0很差

    分类:犯罪片美国1992

    主演:哈威·凯特尔,蒂姆·罗斯,迈克尔·马德森,克里斯·潘,史蒂夫·布西密,昆汀·塔伦蒂诺 

    导演:昆汀·塔伦蒂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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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剧情介绍

    黑帮老大乔·卡伯特(劳伦斯·蒂尔尼 饰)和他的儿子“好家伙”艾迪(克里斯·佩恩 饰)召集了六名强盗,准备到珠宝店抢劫一批天然钻石。这六个人彼此各不相识,甚至连对方的姓名都无从得知。乔为了保持机密,以颜色作为代号分别给六人起名为白先生(哈维·凯特尔 饰)、橙先生(蒂姆·罗思 饰)、金先生(迈克尔·马德森 饰)、粉先生(史蒂夫·布斯塞米 饰)、棕先生和蓝先生,并规定他们之间不能透露任何私事。  抢劫时,六人中了警察的埋伏,蓝先生和棕先生当场死亡。白先生带着身受重伤的橙先生回到预定的聚集地——一个仓库。一会儿,粉先生、“好家伙”艾迪和金先生也来到这里,并活捉了一名警察。几人回忆案发时的情景,得出结论,六人中必定有人向警察告密。为了揪出告密者,大家审问拷打那个警察,仍然无法得知事实真相。本就互不了解的几个人,开始互相猜忌,事情的发展完全偏离了预设的轨道。

     长篇影评

     1 ) 后现代英雄

    以下内容参考了很多,就不一一列举了,这篇影评最后发表在了公司内刊,所以想自己留个纪念而已。

    《落水狗》是导演昆汀卡伦蒂诺的处女作,1992年在圣丹斯电影节上首映,虽然不及《低俗小说》、《杀死比尔》那么有名,但在这部片子中,我们已经可以看到典型的昆汀风格——片头看似无关的碎碎念,非线性的叙事结构,把戏谑和暴力美学完美结合的黑色幽默,对七十年代爵士乐及漫画的深刻喜爱等。
    作为一部低成本的独立影片,《落水狗》的故事情节很简单:黑帮老大乔和他的儿子,策划了一起珠宝抢劫案,组织了六个互不相识的人去实施,结果遭到了警察的埋伏,死伤惨重,剩下的人又因为相互猜忌而自相残杀。整部影片自始至终没有出现一个珠宝店内抢劫的镜头,只是通过事后劫匪之间喋喋不休的对话,一幕幕生动的画面已然栩栩如生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落水狗》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影片关于人物的设置及细节的刻画。六个劫匪分别用了不同的颜色来命名:Mr White,白先生——义气,Mr Blonde,金先生——忠诚,Mr Orange,橙先生——正义,Mr Pink,粉先生——利己主义,而Mr Brown 棕先生只是在序幕中唠唠叨叨了一阵子,Mr Blue蓝先生完全是一个打酱油的角色。用颜色给人物命名已经是很明显的暗示——每个人代表着一种立场,昆汀尤其注重细节的描述,使得每个人的性格、立场都极为鲜明。
    白先生是个典型的黑帮铁汉柔情。用打火机的手法独特,用墨镜凑在鼻子下面试探橙先生是不是已经断气,遇到警察酷劲十足的激战都可以看出,他是个老江湖,但是他也有柔情的一面。橙先生是他的拍档,意外中枪,他认为是自己的错,自责和怜悯使得他不仅告诉了橙先生自己的姓名和真实身份,还坚持要送橙先生去医院。在大家相互猜忌的时候,他一直袒护着橙先生,用kid(孩子)来称呼橙先生,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直到橙先生倒在他的怀里,告诉他:“对不起,我是警察。”
    金先生是个变态但非常忠诚的家伙。在遭到警察伏击后,他没有惊慌失措,而是神态自若的戴着墨镜,吸着可乐回到了货仓。珠宝店里警铃一响他就开始疯狂扫射,在货仓里享受警察在自己举起的枪管下绝望挣扎躲避的样子,随着音乐,踏着舞步,他优雅而又残忍的割下了警察的耳朵。但他对乔却极为忠心,心甘情愿地替乔坐了4年牢,半个字都没透露。
    橙先生是典型的卧底,这个角色的设计多少模仿了林岭东导演的《龙虎风云》中周润发所饰演的高秋。他从公寓出来之前的那部分描写,同样是个细节丰富的段落,挂电话、穿外套、藏小手枪、拿左轮枪、拿香烟、关音乐、拿钥匙、找戒指、对着镜子给自己打气,足见他的紧张。在仓库里,看着金先生要烧死那个警察的时候,他终于开了枪。
    粉先生说的最多的除了f**k就是professional(专业),因为作为贼,他真的很专业。在抢劫失败后,他第一个说有卧底,他不愿知道白先生的名字,他不愿意杀人,他得到钻石后没有随时携带而是找了个安全的地方先藏起来。他是个将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的人,他不愿送橙先生去医院、不愿知道白先生的真名其实都是怕惹麻烦,他在金先生出现之前大骂其变态,金先生出现之后又转而讨好他,他不愿给小费,不愿接受“粉先生”的外号,但乔一发话他便老老实实的接受了。
    那么谁才是《落水狗》的真正主角?是侠骨柔情的白先生,变态但忠诚的金先生还是警察卧底橙先生?不,其实真正的主角是那个容易让大家忽略和鄙视的粉先生。
    粉先生的后现代的策略。因为个体无法与集体时刻保持一致,缺乏权威性的真实,大家卷入了一场由于信念无法相互调和而形成的错综复杂的矛盾之中,故事以死亡告终。粉先生成为唯一活下来的人并拿走了钻石,他成了最后的赢家。他显然是影片中最猥琐的人物,他胆小怕事,当其他人坚持自己的立场时,他开始也许会争辩一下,但最后他一定会妥协。仔细分析一下就可以发现他是个典型的后现代人物,根据后现代的理论,真实淹没在错综复杂的话语之下是不可解的。他不了解真实,所以他采取的策略是“时刻做对自己最有利的事情”,不持任何立场,倘若进入矛盾之中,就做“对自己和集体最有利的决定”。于是他成了唯一的既得利益者。
    没有既定的立场,没有权威的话语,没有固定的信念,没有做事的原则,只做对自己有利的决定。从这个角度来看,粉先生是唯一拥有自我的人,其他人都是某种权威信念的奴隶。他也是唯一大家不知道名字的人,只有他属于自己,他掌握自己的命运。粉先生是一个后现代的英雄,在无数传统英雄的影子下塑造出的一个仓惶而逃的后现代英雄,这就是《落水狗》的目的。

     2 ) 寒

    昆汀先生总是把人的内心乱强扫射一通,看完他的片子,总感觉受到不小的伤害.

    把人内心某种隐秘黑暗邪恶的东西深挖出来,同时也将你的恐惧一点点引出来,慢慢汇聚,逐渐成汪洋大海.

    恐惧是从对人的恐惧开始的,对人的不信任,相信人的邪恶走的很远.当然昆汀先生不会折磨得你那么厉害,他懂得适时收手,不会让太血腥太邪恶的东西呈现,但是在他一步步冷静的逼近之时,你已经知道,那可能发生,不论多么糟糕,即使地狱出现,那都是可能的.

    就像<落水狗>中在变态的Mr blond即将点燃汽油将警察活活烧死的千钧一发之时,枪突然响了.垂死的Mr orange神奇地射出了致命一击.Mr orange是警察.

    但在松气之余,内心已经受到了深深的伤害.你知道这一枪是多么偶然,这一枪射出的几率要依赖多少可能性共同作用才可能最终变成现实.首先要是MR orange 正好就是那个内奸,也就是警察,需要他当时没有昏死过去,需要他当时手边有一把枪,需要他当时依旧有力气将枪举起来,并且对准MR blond,需要当时MR blond对自己的变态过于专注,以致于没有看到MR orange的行为.这一切是多么难.而另一种结果只不过依靠MR blond内心那顽固的罪恶即可.

    所以你松的那口气只是出于在十万多可能性中最不可能的那一种,虽然你愿意相信,因为不能承受罪恶之重.

    他没有将最坏的场景呈现出来,但让你意识到最坏的可能.倒抽一口冷气,人不寒而栗.心寒于人心的罪恶,胆寒于转机的偶然.依赖多变偶然这个世界是多么恐怖.

    Mr white因为搭救Mr orange而最终和edi 以及joe三方对质,三个人同时开枪,两败俱伤.这是这部冷酷片子中的一点看似温暖之处.类似<在布鲁日>中老杀手一定保护年轻杀手,让老大给年轻杀手一次机会.

    但不同的是<在布鲁日>中的人都有一颗高尚的心,包括老大,都像古典悲剧中的英雄人物一般,正直勇敢,视荣誉为一切.因此,年轻杀手杀了一个孩子之后,在老大看来,他必须要为此付出代价,没有一个人可以杀了一个孩子而什么都没有发生.老杀手信奉基督教,信奉赎罪,认为人应该有重生的机会.因此,这是一个悲剧,虽然美好的事物被撕裂开来,但毁灭更让你感到它的可贵,让你对真善美扼腕叹息.毁灭是为了存在.

    而<落水狗>则不同.这种保护有兄弟情义的成分存在,有对人最基本信任的坚持,但也有兔死狐悲的担忧,甚至不排除内心的某种自负孤傲。最后MR orange亲口告诉濒死挣扎的MR white 自己的确是警察,抛开警察罪犯的善恶判断,这不啻是对MR white所坚守的某种东西的反讽抑或彻底毁灭。

    因此,最后,MR white那一枪到底有没有射下去已经不重要,你知道不但天堂没有希望,人世也已沦陷,地狱开始统治。


    <低俗小说>和<落水狗>呈现的是人内心的邪恶,是人的堕落,都让你产生在一个充满危机的世界生存是一件多么艰难无力感.人不是为了保护某种东西而死,是为了毁灭而死.存在是为了毁灭.

    虽然昆汀先生总是在滑向地狱的那一刹那用绳子将我们拉回来,但你知道他骨子里是悲观的.那最后滑下去之前的微光一闪,和地狱的熊熊大火相比,是那么微弱,那么偶然,只是是出于同情心.

    他走得很远,很远,远得我不敢看.



     3 ) 昆汀风格贯穿整剧

    任何荒诞的一幕都有一个严肃......哦不,随随便便的开始——至少对于昆汀这样在常理中杀出一条血路的鬼才来说,是这样的没错。这著名的一段几乎是珠宝窃贼金先生(Mr. Blonde,迈克尔·迈德森饰)的独角戏,他手中轻巧地掂着一把刀,跳舞、话痨、折磨警察,并在最后活生生割下了他的耳朵。 但对于这一段儿,昆汀并没有给出任何具体的指导。也就是说,迈德森所有的台词和动作都是他当场随意发挥出来的。全部,都是。

    全片的台词也都打上了昆汀的个人风格烙印!

     4 ) 流氓品位——落水狗

    如果哪个能把流氓和品位完美置于一身,人们能在大脑里首先浮现的莫过于一个叫作昆丁·塔伦蒂诺的痞子了。不过这里不是推荐他每一部被奉为经典的电影作品,而是他在自己电影中展示着他无与伦比的独特的音乐品位。

    ~~~~~~~~~~~~~~~~~~~~~~~~~~~~~~~~


    1992年,《落水狗》

     

    黑帮无间道剧情、血淋淋、黑色幽默,自相残杀、爆头、割耳朵、S*M等等。但我倒喜欢片中喋喋不休的粗口,调侃的、讽刺的,看起来让人大呼过瘾。电影开始那个圆桌‘会议’,一共用了27次f*u*c*k,每次听起都是如此的流氓,还不忘拿‘麦当娜’说事,不过后来麦当娜倒真的很喜欢这部电影,但是反对昆廷·塔伦迪诺把她的歌说成是"像个处*女"。她送给他一张自己的"色*情"专辑,上面写着"致昆廷。这和阴*茎无关,只是爱情。麦当娜。"(参考:8. Madonna Speech (Dialogue) - Eddie Bunker,看可爱的昆丁到底D*I*C*K了多少次,搞得麦姐这么紧张 )

     

    低俗归低俗,反正我们现在讲的就是‘流氓’喜欢的东西。

     

    话说Mr.白,橙,金,棕,粉,蓝!像群‘芭比娃娃’去抢劫银行,有卧底,有惊慌失措,没了理智,一个接一个去见马克思。这样普通的剧情,但还是被昆廷·塔伦迪诺拍得如此耐看,这种感觉当时是前所未有的,这样的暴力推从完全是一种欣赏膜拜的高度。

     

    这是一张能让你联想到美国西部舒畅、宽广的乡村悠闲生活的原声,那就意味着这里呈现出来的是上世纪60、70年代根源摇滚、布鲁斯、乡村音乐最纯粹的一面。

     

    Steven Wright 低沉的有点吓人的Dialogue后是一个上世纪70年代叫‘George Baker Selection ’的组合带来挑逗的布鲁斯摇滚乐,然后就是我们的‘芭比娃娃’们出场,整个气氛就是有事发生,而且是糟糕的事情。


    Hooked on a Feeling - Blue Swede 其实是情歌不得了的情歌,在‘出征’前来得如此的轻快,不过还是在四人车了对一个黑人女人谈论一番,很是享受。


    大家应该记得这三人在看谁吧,诡异的笑,这是电影里最喜欢的一个镜头,电影里最精彩的两个音乐桥段也是车箱里这个条*子贡献的。昆丁总是能有独特的暴力,混着这首 I Gotcha - Joe Tex ,可怜的条子被K了又K,另一种享受。


    这桥段谁都不会忘记,没有谁比迈克尔·马德森这个B级片常客更适合饰演一个听着摇滚乐很享受去给人家脸上来一刀或者硬生生割下人家耳朵的死变态了,好好欣赏下吧!Stuck in the Middle With You - Stealers Wheel


    专辑曲目:

    1. And Now Little Green Bag... (Dialogue) - Steven Wright
    2. Little Green Bag - George Baker Selection
    3. Rock Flock of Five (Dialogue) - Steven Wright
    4. Hooked on a Feeling - Blue Swede
    5. Bohemiath (Dialogue) - Steven Wright
    6. I Gotcha - Joe Tex
    7. Magic Carpet Ride - Bedlam
    8. Madonna Speech (Dialogue) - Eddie Bunker
    9. Fool for Love - Sandy Rogers
    10. Super Sounds (Dialogue) - Steven Wright
    11. Stuck in the Middle With You - Stealers Wheel
    12. Harvest Moon - Bedlam
    13. Let's Get a Taco (Dialogue) - Harvey Keitel
    14. Keep on Truckin' (Dialogue) - Steven Wright
    15. Coconut - Harry Nilsson
    16. Home of Rock (Dialogue) - Steven Wright

     5 ) 结构的力量

    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还是不知名的好莱坞新人,连小咖都算不上,到处为自己的影片筹款而低三下四。最后搞来了几万美元,凭借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忽悠出各种关系,才把自己的处女作《落水狗》送到了圣丹斯电影节。

    结果,一战成名,而且一发不可收。在两年之后,他拿出了轰动全球的黑色电影《低俗小说》,由此走上了一代名导之路。在被奥斯卡规训之前,昆汀·塔伦蒂诺的影片带有强烈的个人风格,虚张声势的话唠,用伏笔和反转埋下剧情炸药;人物絮絮叨叨的台词控制着叙事的节奏,同时起到塑造人物,传递出或反讽或欣赏的角色特征。

    当然还有他招牌式的,偷师港片的暴力美学。在令人生厌又略显无聊的对白中突然施以夸张的血腥暴力,这种伎俩令其导演的电影《杀死比尔》即使现在看起来依然冷冽,让人不寒而栗,神经疼痛。

    他今年又将为影迷奉上大作《好莱坞往事》,且该片已经内地定档,影迷将难得的在大银幕上看到昆汀作品。

    虽然在《无耻混蛋》之后,昆汀的个人风格稍微收敛,为商业化做出了更多的妥协,但其个人风格依然穿插于影片的各个角落中,仿佛“病毒”一般感染着古典电影元素的各大“细胞”,让传统的黑帮片,警匪片,动作片,最后都成为了打上强烈风格烙印的“昆汀电影”。

    要了解昆汀的电影风格,自然必须从其第一部长片说起,那部看起来粗糙,但实则相当精良的处女作《落水狗》,是后期所有昆汀电影的类型和风格起源。

    昆汀的电影特征不在故事,而在叙事,即讲故事的手法。18岁中学毕业后,昆汀在一家录像租赁店打零工混日子,找梦想。作为看片狂人,他依靠模仿和自学,逐渐领会并掌握了众多电影知识和技法。1991年,他出售自己撰写的剧本《致命浪漫》,获得了5万美元收入,决拿到“第一桶金”的他,决定开始拍摄自己的第三个剧本《落水狗》。

    《落水狗》几乎可以用30秒就讲完整个故事脉络。黑帮大佬父子找了一群混混去打劫珠宝店,结果混混中有警察卧底,打劫时一群人被警察伏击。死的死,伤的伤,杀回仓库集合的混混又相互猜疑,最后大动肝火,一群看似凶狠的暴徒相继死于傲慢和心软。

    这个故事极为俗套,且影片没有大牌明星,没有大场面街头枪战,更没有峰回路转的经典故事。作为新人,昆汀选择了“讨巧”的方式,采用了非线性叙事,把整个抢劫过程的前因后果,来龙去脉打碎后,按照人物的不同视角,重新拼凑,让观众一步步,逐渐了解到这个事件背后的真相,以及导致结局的重要根源。

    看昆汀的电影,一定要熟悉“突转与反讽”两个概念。影片第一幕,是看惯了好莱坞“三段叙事”风格电影影迷通常会认为极为无聊的话唠。一群黑帮混混在抢劫之前的早餐里相互“嘴炮”,大放厥词,从麦当娜的歌聊到老掉牙的电影,最后还未不给服务员一美元小费而争执不休。

    其实,这段群戏嘴炮极为关键,你能通过人物的台词了解到各个角色的性格,或伪装的,或真实的。比如那位不愿付小费的粉先生,为自己不付钱找了各种原因,最后因为大佬发话又不得不付钱,这一性格特征为他后面在仓库的行为提供了前提和逻辑动机;

    而看不惯此行为的白先生,虽为抢劫犯,但内心有一股侠气,正义凛然,讲义气的性格很快显露出来;那个皮笑肉不笑,动不动就要拔枪的金先生其实在众人谈话时就露出了偏执狂的一面;而极少发话,藏有心事的橙先生其实一早就让人猜疑;而一群人火并的导火索,认为必须要付小费的大佬乔的强势,也在这一幕表现的入木三分。一群人的谈话可以看出他们的性格弱点,同时也能判断他们相互性格带来的交流障碍,预示着他们行动的不顺,以及最终可能引发的悲剧。

    昆汀的戏极少有废笔,所有的看似平淡都是为突转埋下伏笔,积蓄张力。一群人谈笑风生后,马上就是白先生带着受伤发狂的橙先生逃回仓库,一前一后的戏剧性落差是昆汀惯用的突转手法。

    回到仓库后,不愿付小费的粉先生,暴力无端的金先生,以及大佬和儿子相继回到仓库,观众将见识一场原本不会引发的火并经过。而在讲述结果之前,昆汀又通过插叙和倒叙分别讲述了白先生、金先生,以及橙先生加入这场行动的原因。三段插叙的安排,一方面是为继续深挖人物性格,同时还建立了人物之间关系的逻辑。比如为什么大佬儿子会无比信任金先生不是卧底。从两人在办公室如孩童的打闹,以及他本身的暴力倾向就可看出;

    为什么白先生会拼命维护橙先生,甚至不惜为此与作为朋友的大佬拔枪相对,首先是白先生内心的正义,以及他和橙先生在抢劫前就建立了“大佬与小弟”的深厚友谊。

    那么为什么橙先生能骗过一群“资深又专业”的混混呢。当你看到橙先生为了扮演好自己的角色,不惜大段背台词,以及他行动前“整装待发”的细腻心思时,你就会明白人物内心的缜密以及前期准备的充分。

    所有的戏份都是为了证明故事结局的“自恰”,让其因果联系具有更强的说服力。在故事的最后一幕,即通过回忆性叙事抖落橙先生的身份时,反讽的基调又显露出来。如果说一开始,影迷还在烧脑谁是卧底,在故事进展到这一幕时,其实谜底已经揭晓,昆汀直接告诉了观众的伏笔炸弹的位置,然后调皮地开始了倒数计时,让观众亲眼看见一群蒙在谷底的悍匪因为各自性格的缺陷而落入悲剧性的圈套中。

    非线性的回忆性叙事场景中展示的细节表现了昆汀对于剧本的极度执着,他势必要把每场戏拍到最好。他在乎电影,且十分耐心,舍得花时间来保证每个镜头角度、每个眼神、每个动作,以及摄影机的每次运动都能满足故事的需要。

    相比《低俗小说》的精致,胖哥其实更喜欢《落水狗》的粗中有细。整部电影的场景除了一开场的早餐店,就是后面的厂库,经费的捉襟见肘让影片在极简风格中更加凸显出运镜和表演的重要性。

    我们总是电影的灵魂是故事,但我们常常忘记,说好一个故事有时比故事本身更加重要。电影是一个有多种元素组成的有机体,就像大众对于美的定义一样,虽然有传统意义的美人表征,但因为某一方面的突出,我们同样可以把其看作美的代表。

    所以,经典的电影论述的是永恒的、普遍的形式,而是公式;论述的是一丝不苟,不是旁门捷径;论述的是独创,而不是机械的复制。在这一点的实践上,昆汀通过《落水狗》做到了,并且一直践行,终让他成为一代大师。

     6 ) 定位——《落水狗》

    《落水狗》昆汀.塔伦蒂诺早早期作品。虽然不能跟达芬奇的第一个鸡蛋,爱因斯坦的第一个板凳做类比,但抛去伟大不伟大的后世之名,就昆汀的从影生涯,这部影片有相当大的存在价值。 勇敢地说,昆汀导演,那张貌似鲶鱼的脸跟他的电影一样“暴力”,直击观者的内心,越看越邪乎。抱歉,我这话显出不敬,其实不然,容我肤浅地表达出我对昆汀电影风格的喜爱。 落水狗开场前,有一堆需要屏蔽掉的不良ABC,绝大部分出自昆少爷之口。一桌子“党代表”围坐在一起,从麦姐的“宛若处女”扯到靠小费糊口的女服务员,不管那是Toby Cheung 还是Toby Wong。这就是浮躁、兴奋、迷茫的八十年代。从那,就有了苗头,暴力语言只够意淫暖场用,真刀真枪干一票那才带劲儿。还要注意,这不是星期六电影,把小孩儿看好,遥控器也要放好。别说昆汀不厚道,没警告你。 接下来进入影片,观众可以了解到,有一个人是一群混蛋的总调度,死得轻而易举,但死得很重要,他自然是昆汀。他有意给这群混蛋刷上彩漆,金橙桔、蓝白粉,随意把玩这些彩蛋,像玩复活节游戏,藏起来,然后找出来,间歇还冲你眨一下眼睛。 想看流血,那就让血从影片开头流到结尾,痛快淋漓地流。你就是坐在副驾座上,扭头看人流血,却又无能为力的影子。作为良民,你可能出于道义,只施舍一分同情,但心底里还存有对血的恐惧与敬仰。后来,影片结束。作为良民,你依然坚守道义,但施舍的不仅是同情了,可能还有你假设出的“如果”。我就假设过,如果卧底的警察是Brown(昆汀饰),他只是诈死在汽车里,哪岂不是死不了,让我欢喜了?不过那样,捉内鬼的故事就面目全非了。 钢筋水泥够冷吧。偏要一点一点地刺激你的感官承受力。一大片阴冷的水泥地面,一个只有巴掌那么大,正被热气腾腾的鲜血洗染的生命。告诉你,这是对比句。视觉上可能感受不到那么变态的冲击力,但有种恐惧,它慑人的威力总能在事后潜入记忆,二次轰炸。作为昆汀暴力美学处女秀,他领悟出的绝望经此番诠释,也就不难看出渴望成功的背后,他所做的功课了。 抓贼是落水狗的主题,像爱情三角恋,甚至结果都相似。警察抓贼,贼找卧底的警察,卧底的警察物色最值得信任的贼做掩护,最后决一死战。 有意思的是,昆汀还嫌故事不够精彩,又玩了很多花枪。他从叙事结构上彰显个性,超人就是把内裤穿到外面,打造个人品牌的。他还通过机智幽默的台词设计,给了观众另一个身份,才华横溢的编剧。 可贵的是,昆汀也有柔情,而且很会用气氛营造出来。出发前,Mr. Orange 一个人在房间里的表演,那种冥冥中预感到的,却又不得不与命运对抗的心境,表现得特别自然。蒂姆.罗斯(《海上钢琴师》里1900)的演技毋庸置疑,但昆汀设置此桥段也有功可赞。山泉细流过后,“情”又在暴风雨中挥洒。那个倒霉的警察马文,被割了耳朵,划花了脸蛋,泼了汽油,还能坚持革命者的“打死我也不说”。说实话,在此片的场景中我被严重感动了。只是过后回味,昆汀除了是个艺术工作者,他也是成功的商人。讨主流欢心,只要处理的好,没人在乎这是恭维还是出自肺腑。 而演员阵容,现在看来,是一亮点。片老也不见得质量会缩水,很多银幕中的混蛋曾经在此聚首。最欣赏的还是一大串、一大串的对白,调侃,争执,推理,辩证,对峙,这群亡命之徒一直有个最高的理想——做到“专业”。 至于昆汀一路玩商业元素,文艺并赚钱着,投观众所好,制作昆汀式电影,致力于他的暴力美学,并坚持自我,而获一席之地。有仰望,有唏嘘,也有不屑,都属正常。春兰秋菊,各一时之秀也!

     短评

    在一片Fucking声中,我想补上一句:This is a fucking good movie! —— 昆汀的唠叨还真是没完没了,除了几处配乐主导,全片几乎没留10秒左右的时间让人物不说不骂不叫地安静一会儿,而繁杂的对白中真正把我逗到不行的谈话就只有粉先生一直强调自己是专业犯罪者、还有他对于粉先生这个代号的质疑。-2014.04.25 @资料馆 重温

    7分钟前
    • Panda的影音
    • 推荐

    “对不起,我是警察。”昆汀的低成本处女作,他的作品或许不能称之为经典,但总透着一股另类,但凡看过的人绝对很难忘记他独特的黑色动作喜剧电影风格和那fuck满天飞的片段。而且你很难想象,这么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为什么能找来这么多好手陪他,史蒂夫·布西密更是让我喜欢的不得了。★★★★

    9分钟前
    • Q。
    • 推荐

    都说不错,比PULP FICTIONG还纯粹锋利,可能我英语不好,习惯了看情节,不喜欢冗长的脱口秀

    13分钟前
    • forever young
    • 还行

    一出来便是经典之作~个人觉得比低俗小说还要更精彩~只是不明白,怎么这小子一出道就能网罗这么多出色的演员呢?

    14分钟前
    • mumacao
    • 力荐

    脏话连篇、血浆四溢、低俗趣味、时空交错、黑色幽默、客串抢镜,初入影坛就能拍得如此面面俱到老辣成熟,不得不叹服,配乐带劲勾魂,挑逗着兴奋的神经,帅惨的蒂姆·罗斯极富喜感 ,白橙暧昧混合挺有料,这部处处闪光的处女作无疑成了昆汀将是超过瘾嗨片重要标签的最佳佐证。

    18分钟前
    • 尉迟上九
    • 推荐

    被绑警察和橙先生讲话时,有一半是模糊镜头,可以讨论下。昆汀演棕先生,提姆罗斯演橙先生。橙先生是卧底警察。棕先生和蓝先生在抢劫时死掉。最后,橙先生被个过路的女人误打伤,他打死了金先生,白先生打死黑帮老大,黑帮老大的儿子艾迪打死白先生,艾迪又被橙先生打死。最后似乎剩了个粉先生。

    23分钟前
    • 林||我们谈什么都像谈死!
    • 推荐

    粉先生为什么成为最后的赢家?因为他从一开头就是行动团队中的“异类”。餐馆付账,其他人都掏了一美元小费,唯独他不给。并且巧舌如簧,理据滔滔,说的最后连橙先生都动了心,也试图收回小费。再看冠名一场戏。对于自己分到的颜色,现场无人提出异议,除了……“为什么我是粉色?”但据理力争之后,一旦发现无人相挺,老大动气,便不再矫情,马上接受。就像之前在餐馆,老大拉下脸发话后还是付了小费。虽然嘴上仍在叨咕是看在老大请吃早餐的份上,平时绝不如此。粉先生是犹太人,吝啬乃其特征之一。但犹太人还有个特征:在展示自身缺陷的同时,思维意识当中却散发着独立、理性的光辉。后者正是粉能在这场乱战血拼中全身而退的首要原因:不愿盲从,但要懂得妥协。……https://www.douban.com/note/538637819/

    24分钟前
    • 赱馬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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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时我就在纳闷初出茅庐的昆丁怎么会有办法弄到这么多老手来陪他玩这场血腥游戏.这个路人甲级的褐色先生自始至终都是那个倒霉的脑袋被射穿的家伙,头脑简单的白.凶残暴虐的金.临死得意忘形最终丢掉性命的橙.蓝色更是超级路人.最后拿到钻石的还是我们心爱的疯子史蒂夫.虽然不在一线上,却抢眼依旧

    26分钟前
    • 文泽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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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终于找到真正出处了,“对不起,我是警察”

    29分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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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我是一个警察。”噗~你会在得救时告诉对方卧底的真相吗?这显然违背常理。Mr.White对Mr.Orange说,与其半死不活的被警察抓住,还不如我替你解决吧。砰~(枪声响起)这样的结局是不是更有意思?因为最后谁也不是赢家。

    31分钟前
    • 荒也
    • 还行

    fuck you !fuck you ! im fucking dying man.

    34分钟前
    • Little Punk
    • 还行

    1992,导演:昆汀·塔伦蒂诺,29岁。1992年,昆汀·塔伦蒂诺的处女作《落水狗》在圣丹斯电影节首映后,立刻引起巨大反响。昆汀的编导才能得到评委一致青睐,影片的暴力问题也成为了人们议论的焦点。从这部最早的作品中,我们已经不难看出昆汀独特的电影风格,影片中的暴力事件、黑帮人物、

    35分钟前
    • 易老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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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r. White真他妈太仗义了

    37分钟前
    •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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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躺着都可以成为经典的Tim Roth。。。

    38分钟前
    • 鸭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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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丁的处女作拿到现在来看也是很不错的,只不过据说他“摘抄”太多。其实我最欣赏的一直是他叙事的方式,个人对暴力美学是没有多大共鸣的,可能因为我太麻木了,对非极致的暴力血腥画面都感觉像白开水一样的无味正常。想想看我到现在真的觉得有点“暴力”的只有三池崇史《切肤之爱》的锯脚,三池崇史《杀手阿一》的割舌头,Darren Aronofsky《pi》的戳大脑,伯格曼《假面》的按鹿眼睛,陈子谦《十五》的吞药。全部都只是一瞬间的事。

    39分钟前
    • 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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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来这就是“其实,我是个警察”的出处……Tim Roth同学无论满身是血也好,小南瓜状也好,都是我的type……另,Mr.White对Mr.Orange的感情真是让人很沸腾啊很沸腾……

    40分钟前
    • 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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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在是太喜欢Steve Buscemi(本片讲述了白先生和橙先生感天动地都爱情故事……以及论一名黑涩会(粉先生)的职业修养……)

    42分钟前
    • 可怜的病痛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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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这才叫摇滚的节奏啊 操

    45分钟前
    • 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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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发现。橙先生做卧底,编造了一个假故事,在酒吧他特地跟同伙讲了一个细节,在厕所里遇到四个警察和一只狗。明明未曾发生过,但橙先生专挑出来细讲。昆汀特地用了不少笔墨去描述那个“虚构”场景。一个故事的生机就是细节,昆汀在拍第一部电影的时候,就已经对这条法则了如于心,技法也已经出神入化。2020.7.5第三看,成色像钻石般璀璨。取色名的对话戳中笑点。

    47分钟前
    • 泽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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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鬼才处女作,几分钟就能讲完的故事真是太会玩障眼法了。血浆泼得我想狂喊救命!!!

    51分钟前
    • 同志亦凡人中文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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